昆明分院:
经研究,决定:
李德铢同志任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孙航、刘吉开、甘烦远同志任昆明植物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杨永平同志昆明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