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分院:
经研究,决定:
张亚平同志任昆明动物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王文、黄京飞同志任昆明动物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杨君兴、宿兵同志昆明动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钱金会同志昆明动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