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庆礼同志任昆明分院院长(任期5年);
李磊同志任昆明分院副院长(任期5年);
杨君兴同志任昆明分院副院长(正局级,任期5年);
免去张壮鑫同志昆明分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郗建勋同志昆明分院副院长职务。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