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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长春分院
关于王利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04|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08〕95号

长春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利祥同志任长春分院院长(任期5年);
     甘建国、李冰同志任长春分院副院长(任期5年);
     免去张洪杰同志长春分院院长职务;
     免去薛传海同志长春分院副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马明亚同志长春分院副院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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