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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长春分院
关于何兴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5-13|撰稿:人事教育局干部处|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10〕23号

 

长春分院:

经研究,决定:

何兴元同志任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胡乃泽、刘晓冰、张平宇、刘殿伟同志任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张柏、马福安同志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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