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7〕86号
武汉分院: 经研究,决定: 赵进东同志任水生生物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法定代表人,任期5年); 胡征宇(兼)、解绶启、徐旭东、樊尚臻同志任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桂建芳同志水生生物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王丁同志兼任的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聂品同志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