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8〕88号
上海分院: 经研究,决定: 丁健同志任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成建军(兼)、蒋华良、叶阳同志任上海药物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沈竞康同志上海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