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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上海分院
关于何晓南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2-08|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08〕65号

上海分院:
     经研究,决定何晓南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保持原行政级别,任期至本届班子届满)。

 

中国科学院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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