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3〕7号
兰州分院:
经研究,决定:
段东平任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1年);
胡彦明任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任期服从年龄);
吴志坚、王永晏任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赖忠平任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免去马海州的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陈运法、梁青生的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贾优良的青海盐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