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8〕78号
广州分院: 经研究,决定: 徐义刚同志任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班子届满); 免去范蔚茗同志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