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7〕87号
长春分院: 经研究,决定: 宣明同志任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贾平、甘建国、申德振、陈涛、马明亚、宋志义同志任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中国科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