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2〕10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跃飞任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定代表人,任期5年);
汪寿阳、洪佳林、巩馥洲、高小山任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任期5年);
免去郭雷的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陈敏的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