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9〕5号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经研究,决定: 王英俭同志任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任期5年); 匡光力、李建刚、梅涛、蔡伟平同志任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任期5年); 免去张毅同志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