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0〕42号
新疆分院:
经研究,决定:
李晓同志任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蒋同海、阿吉艾克拜尔·艾萨、崔旺诚同志任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任迪远同志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