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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新疆分院
关于张小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1-07|撰稿:人事教育局干部处|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09〕64号

新疆分院:

经研究,决定:

张小雷同志任新疆分院院长(任期5年);

傅春利、吾满江·艾力同志任新疆分院副院长(任期5年)。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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