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8〕8号
西安分院: 经研究,决定: 赵卫同志任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马彩文、汶德胜、高立民同志任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吕建成、刘书龙同志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