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2〕96号
武汉分院:
经研究,决定:
袁志明任武汉分院院长(任期5年);
陈平平任武汉分院副院长(任期服从年龄);
苏阳任武汉分院副院长(任期5年);
免去朱耀仲的武汉分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