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3〕134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刘岗同志任金属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星秋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所长;
吴欣强、黄粮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左良同志金属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徐岩同志金属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孙晓峰同志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