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2〕122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吕雪峰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辉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
吴绪永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峰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正处级);
免去刘中民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蔡睿、李先锋、王峰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许辉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徐峰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