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1〕212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史泽林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雷、李硕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
刘连庆、曾鹏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峰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纪委书记;
免去于海斌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桑子刚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梁波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