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18〕4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左良同志任金属研究所所长;
徐岩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
张哲峰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副所长;
孙晓峰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锐同志金属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郝欣同志金属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谭若兵同志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健同志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