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7〕67号
沈阳分院: 经研究,决定: 卢柯同志任金属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成会明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副所长(常务,任期5年); 杨锐、王忠明、谭若兵同志任金属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韩恩厚同志金属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二○○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