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5〕168号
中共上海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郑华同志任城市环境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煜铭、林卫东同志任城市环境研究所副所长;
赵峰同志任城市环境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少华同志城市环境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