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18〕53号
中共上海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黄政仁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
李润伟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张瑞丽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杨桂林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同志任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张瑞丽同志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李润伟同志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郑剑同志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