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3〕71号
上海分院:
经研究,决定:
宋力昕任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所长;
杨建华、黄政仁、王东任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
免去王龙根的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陈立东的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免去刘岩的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
201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