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2〕114号
中共南京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张剑同志任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维群同志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