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8〕26号
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杨群同志任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朱怀诚(兼)、王海峰、王向东同志任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沙金庚同志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