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2〕131号
中共兰州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周峰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
免去王齐华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长春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