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18〕13号
中共兰州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王齐华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
赵培庆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
周峰、张俊彦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夏春谷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师彦平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
免去张长春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赵培庆同志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