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6〕46号
院属有关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统筹和整合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力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事业法人机构“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以下简称“西北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等机构整合为西北研究院本部;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作为西北研究院二级事业法人单位。
成立西北研究院院务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为当然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院领导班子以及院务委员会组成如下:
王涛任西北研究院院长(兼);
赖远明任西北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局级);
谢铭(兼)、张怀刚(正局级)、吴志坚、冯起任西北研究院副院长。
谢铭任西北研究院党委书记(兼);
王萍任西北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巍、张小军、夏燕青、妥进才、曲建升、姬贵林任西北研究院院务委员会委员,保留原行政级别。
相关整合单位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自然免职,保留原行政级别。
中国科学院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