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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兰州分院
关于刘维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02|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07〕52号

兰州分院:
     经研究,决定:
     刘维民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赵秀茹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兼,任期5年);
     夏春谷、王齐华同志任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中国科学院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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