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1〕58号
广州分院:
经研究,决定:
张偲任南海海洋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王东晓、练树民、詹文欢、龙丽娟任南海海洋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黄良民的南海海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