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0〕63号
成都分院:
经研究,决定:
袁家虎同志任成都分院院长(任期5年);
王学定、赵永涛同志任成都分院副院长(任期5年);
免去彭宇行同志成都分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