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19〕90号
中共长春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甘建国同志任长春分院院长、分党组成员;
马七军同志任长春分院分党组书记、副院长,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书记;
刘晓冰同志任长春分院副院长、分党组成员;
禹燕龙同志任长春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王利祥同志长春分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甘建国同志长春分院分党组书记,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冰同志长春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