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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实施;承办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计划、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等综合管理;承担高等教育和科教融合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学位工作;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负责院机构编制与岗位配置管理工作;负责院属单位分支机构建设审批与监管工作;指导院属单位薪酬、激励、保障等工作;管理院机关人事工作;负责京区干部调配及相关工作等。

内设处室:综合处、领导干部一处、领导干部二处、干部监督处、人才处(人才专项办)、教育与培训处、机构与岗位管理处、薪酬与社会保障处、机关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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