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4〕39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贻芳任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
潘卫民、魏龙、罗小安、陈元柏、秦庆、陈刚任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
免去王焕玉、姜晓明的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九庆的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