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3〕49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宇任光电研究院院长;
蔡榕、吴海涛、樊仲维任光电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相里斌的光电研究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牛红兵的光电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传荣的光电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