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3〕4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张锁江任过程工程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陈运法、齐涛、朱庆山任过程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马光辉的过程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免去江明的过程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