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2〕40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肖立业任电工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张福宽、李耀华任电工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许洪华的电工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