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12〕16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玉鹏任物理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孙牧、高鸿钧、方忠、文亚任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沈保根的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免去吕力的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