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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京区单位
关于李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1-05|撰稿:人事教育局领导干部处|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10〕70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李静同志任北京分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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