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9〕10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陈和生同志任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 王贻芳同志任高能物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任期5年); 王焕玉、姜晓明、奚基伟、王九庆、魏龙同志任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中国科学院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