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中国科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人事任免>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京区单位
院属各单位领导任免
京区单位
关于王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04|放大 缩小

科发人任字〔2008〕74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王建国同志任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蔡榕、韩有清同志任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免去孙玉罕同志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东同志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