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8〕53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刘洪海同志任科学时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任期5年); 杨建华同志任科学时报社副社长(兼,任期5年); 李占军、赵彦同志任科学时报社副总编辑(任期5年); 免去郑千里同志科学时报社副总编辑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