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7〕13号
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吴岳良同志任理论物理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牟克雄(兼)、陈晓松同志任理论物理研究所副所长( 任期5年); 免去欧阳钟灿同志理论物理研究所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中国科学院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