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部署的人事统计工作任务,满足我院宏观管理工作对人事统计基础数据的需求,现将2008年人事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上报的内容
国家报表: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
2.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4.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院内报表: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
6.院属单位职工收入情况统计表;
7.劳动情况表(没有电子文档,不经网上传输,请各单位报省、市的同时抄报人教局薪酬与社会保障处)。
二、上报时限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上报时限为2009年2月15日(含)以前。
三、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维护好基础数据,上报的数据必须通过审核,上报的报表必须通过平衡校验。
2.院属单位直接向院报送数据,同时抄报所在分院。
各集团公司上报的数据均为本集团公司汇总数据,各集团公司将报表直接报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请各单位将相关电子文档(光盘)和纸质报表分报人事教育局机构与岗位管理处、薪酬与社会保障处,并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京区和京外有条件的单位要派人报送,其他单位要用特快专递报送。
请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年度人事统计工作。
人事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