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函字〔2017〕58 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经专家评议,决定在计算技术研究所、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和成都分院设立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院级基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批准设立院级基地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启动院级基地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院级基地在培训工作方面的示范和骨干引领作用,从配套经费、政策、项目等方面支持院级基地的发展。
二、院级基地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为院内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每年10月底前,院级基地应结合培训工作实际,提出下一年度基地的培训规划、培训项目和课程设置等,随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一并报院人事局同意后实施,同时上报本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三、院人事局将以项目资助形式为院级基地建设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本年度专项经费将随2018年度继续教育补助经费一并下达。每年11月底前,院级基地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送院人事局审核。
联 系 人: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 金昆
联系电话:010-68597406
电子邮件:jinkun@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