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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人才中心被评为“4A级人才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 2012-01-11|撰稿: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放大 缩小

为规范人才服务机构,2009年北京市制订了《人才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地方标准,这是全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人才服务地方标准,标志着人才服务业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国的标准也正在草拟中。北京现有人才服务机构1050家,按照标准将划分为五级:5A级标准最高,目前北京市还没有达到此标准的人才机构;4A级标准已评出北京市人才中心、双高人才中心、外企服务集团等8家人才服务机构;3A级已评出34家人才服务机构;2A级评出5家;1A级评出4家。

为提升中科院人才中心的服务水平,经对照检查,2010年初提出申报4A级人才服务机构,并成立了“申报领导小组”,对20个指标体系逐条对照检查,对不足部分提出改进措施,对中心5年来的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各项业务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对全体员工进行多次培训。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具备4A级标准,于2011年初向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月31日,在北京人力资源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宇泉的带领下,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一行8人到我中心进行审核检查。专家组在听取中心工作汇报后,考察了中心的业务部门和基础设施,并抽查了部分员工,对照《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了提问,总体评价较高,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12月7日,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2011年提出4A级的6家人才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经到会21名专家评议表决,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卫生部人才中心、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等5家人才机构被评定为4A级。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开拓进取,提高服务质量,为中科院推进知识创新工程,提供优质的人事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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